交通意外事故處理原則:
一、請勿移動車輛破壞現場,立即撥打110由警方到場處理。
二、通知校安中心(07-6077820),請教官協助。
三、警方未到達前絕不破壞現場。
四、不輕信對方建議、不拒絕報警、不當場和解。
五、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校安中心洽詢。